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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案件的证据材料有哪些


(1)提供婚姻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;


(2)证明婚后感情的证据。婚后感情好坏或一般的事例证明,分居时间和原因的证明;


(3)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材料;


(4)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。


2、法律依据:


《婚姻登记条例》第十一条


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:


(一)本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;


(二)本人的结婚证;


(三)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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